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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普洱学院2016年困难职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编辑:

根据普洱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普工办字〔2016〕8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真正的困难职工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经单位审核决定上报姜宏钟同志困难职工档案,现将拟上报的困难职工情况公示如下:

姜宏钟,男,普洱学院退休职工,家庭年人均收入(含妻子、儿子、儿媳)42750元,2011年1月经云南省肿瘤医院确诊为;“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肿瘤无法手术切除,目前只能靠服用瑞士进口专一药物“格列卫”进行治疗。该药费医保不能报销。每年服药费用为286560元,其中个人承担71640元,其余部分由中华慈善总会援助。姜宏钟同志目前因服药治疗疾病向学校借款15万元。

姜宏钟同志情况具备普洱市困难职工申报条件第三条(由于本人大病或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造成困难的职工)的条件。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将报普洱市总工会备案。

公示期限:2016年5月16日—5月20日(公示期5天)。

以上公示人员如有情况不实,请向纪检监审处反映。

联系人:许荣华

联系电话0879-3027115。

普洱学院工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