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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普洱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1日 编辑: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学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普洱学院是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2012年3月经教育部同意,在原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的主要职能为:承担各类本科及专科学历教育;承担成人高等教育;承担地方决策咨询、科技开发与服务、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各类科学研究;开展国内外教育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学院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审处、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工会、团委等18个管理处室;图书馆、信息中心、职业职能定中心等3个教学服务机构;地方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咖啡工程中心、绿色经济研究院、东南亚研究院等4个科学研究机构;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法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理工学院、生物与化学学院、农林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东盟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按党的主张、意志和使命,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

进一步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水平。要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积极筹集资金,争取项目支持,不断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转型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和普洱市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4、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要加强和重点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的教学科研人才,满足学校发展需要。要积极培养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外出进修访学,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要积极运用教育部批准的中央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对口支援普洱学院政策,积极鼓励并支持中青年教师到中央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挂职锻炼,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管理水平,为学校发展培养一支高素质中坚力量。

5、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要不断提高管理服务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好教师教育工作和学生的成长成才。要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改革考试制度、学生成绩评定方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促进良好学风、教风和校风的形成,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学院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基本原则,根据现有的人员、工资情况,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本年收入情况及学校本年工作重点,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秩序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人员经费足额到位,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学校各项事业支出,妥善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为实现学校年度工作目标提供经费保障。

三、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学院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单位在职人员编制4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16人。在职实有40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8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学院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839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13.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313.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93.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19.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93.72万元(本级财力11170.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5323.2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1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2.48万元(含上年结转1488.76万元),占总支出的98.19%,上年结转项目支出331.14万元,占总支出的1.8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2(款)”普通教育支出15115.56万元,主要反映各类普通教育的支出;“206(类)02(款)” 基础研究支出9.15万元,主要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支出;“206(类)05(款)”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8.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08.91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840.4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 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学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17982.4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7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0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72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8%;离退休费、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

(四)基本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上年支出15484.98万元对比2017年支出增加2497.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工资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大;学生规模扩大,基本运行支出增大。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普洱学院年初预算中上年结转安排项目支出331.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300万元;国培专项13.39万元;基础研究专项9.15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专项8.6万元。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70.4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534.98万元增加635.49万元,增长6.03%。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34.56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10225.92万元增加608.64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4.91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3万元,降低7.36%。主要原因是:离休减少1人,离退休人员公务费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31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303.76万元增加27.24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医疗缴费基数增加。

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1052.46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829.62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222.84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学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未增减,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未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未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未增减。

原因如下:学校升为本科层次后,规模不断扩大,学生从2012年末的5641人增加到2017年末的11286人(拨款学生数),学生人数成倍增加,财政拨款收入逐年增长,各种业务往来、对外交流合作发展加快,要从绝对数上完全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加大厉行节约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