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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普洱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编辑:

第一部分 普洱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普洱学院是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2012年3月经教育部同意,在原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的主要职能为:承担各类本科及专科学历教育;承担成人高等教育;承担地方决策咨询、科技开发与服务、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各类科学研究;开展国内外教育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及2017年重点工作介绍

1、学校基本情况

普洱学院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座落于昆曼国际大通道上的枢纽城市——普洱市。普洱学院的前身是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1977年开始筹建,1978年10月正式招生,是云南省第一批建立的四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之一。1998年4月,云南省电大思茅分校成建制并入,同年9月,学校的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地共建共管,以省为主”。2012年3月29日经教育部同意在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普洱学院。2014年8月普洱学院获批作为云南省首批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4年9月被教育部、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单位。

2、2017年度重点工作业务介绍

①加强党的领导,保障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上下不忘教育强国、立德树人之初心,牢记民族复兴、人才培养之使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提升年”和创建一流党建工作。

②招生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7年学校进一步加大招生就业工作力度,招生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2017年学校本科实际录取2128人,专科实际录取1936人,在校生总数达到11263人,其中本科6158人,专科5105人,本科在校生数首次超过专科生,本科生占在校生总数的54.67%。2017年我校共有38个专业2908名毕业生毕业,初次就业率为88.51%,年终就业率为97.76%,再次获云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17年,学校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获银奖1项,铜奖7项,获第九届云南省大中专学生课外学术科技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获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三等奖1项,获第四届中华茶奥会金奖1项。2017年学校创新创业园挂牌成立,并获批云南省省级校园创业平台。

③切实推进教育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新提升

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17年,我校24名本科毕业生考取云南大学等高校研究生。781名专科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608人,录取率达77.85%。2017年,获批行政管理、民族学、老挝语、烹饪与营养教育4个本科专业,财务管理、会计、休闲农业3个专科专业,申报音乐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物联网工程、缅甸语、生态学、特殊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艺术设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9个本科专业。2017年8月普洱市委市政府划拨经费550万元经费用于美术专业的发展,为美术专业特色发展打下基础。美术学重点学科建设、旅游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平台项目建设和热区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分析测试中心等3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项目获准立项,首期支持经费为300万元,项目经费总额为1100万元。经济管理学院3名同学荣获云南省烹饪大赛金、银、铜奖;生物与化学学院3位同学分别荣获职业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教师教育学院3名同学分别获2017年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三等奖;农林学院3名同学获2017年云南省高等学校咖啡冲煮技能大赛二等奖,学校学生女篮获云南省大学生篮球运动会亚军,体育学院学生参加全国啦啦操大赛,获花球自选动作等4个项目的冠军,学校荣获全国啦啦操实验学校和全国啦啦操星级俱乐部称号。

④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办学软实力

2017年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规范招聘程序。效果明显,是学校建校以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数最多的一年。全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共7人,通过公开招聘,已引进博士2名,4名博士正在办理手续;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2人,极大缓解了学校师资紧张的压力,调入1名正高职称人员。5名青年教师考上浙江大学、云南大学等“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现有博士34人(含在读),博士学位教师在地州高校居于中上水平。3名教师到“双一流”高校访学,3名教师参加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3名教师晋升教授职称,11名教师晋升副教授职称。罗承松教授入选中国哲学和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民族学二级学科排行榜单,位列第72位。在原有职称数量基础上,新增职称数量16个,其中正高6个,副高7个,中职3个。

⑤加大科研扶持力度,科研工作打开新局面

学校着力打造的“咖啡工程中心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以优异的建设业绩顺利通过科技厅的考核验收,被认定为首批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高校力学开放重点实验室”已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近期将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

2017年我校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40项,共立项75项,立项金额412万元。2017年,学校对2016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对170篇论文、12部著作、3个科研平台、67个项目、5项成果给予奖励,共发放奖金132.6万元。2017年共接收各类论文稿件3000篇,通过学术不端系统监测合格率达51%,论文质量较往年有显著提高,学报影响因子(复合类JIF)0.065。

⑥加快开放办学步伐,国门大学建设迈上新台阶

学校在东盟学院加挂了东南亚研究院牌子,积极推进南亚东南亚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老挝语本科专业顺利获批,并于2017年秋季开始招生,缅甸语本科专业拟于2018年开始招生。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了“老挝研究中心”,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学校在普洱市政府2012—2017年每年支持招收20名老挝留学生,5年共投入1065万元的基础上再次争取到了市政府的支持,2018—2022年市政府每年继续支持学校招收20名老挝留学生,5年共计将投入1280万元。与中央民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利用国内优质办学资源,提升留学生培养层次,使南亚东南亚国家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有来自老挝、泰国、缅甸、美国的外国留学生共309人,其中老挝留学生301人,是全国在校老挝留学生最多的高校。学校不断开拓老挝留学生的就业新渠道,通过主动联系老挝中资企业,与云南农垦集团老挝云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建投公司国际部、云南建投公司海外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先后到校招聘老挝留学生28人,2018届老挝留学生实现了100%就业,且工资均在1000美元以上,我校老挝毕业生呈供不应求的态势。软科“2017年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学生国际化排名(留学生比例)”中普洱学院位居全国第50位,云南省第2位。

⑦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2017年学校积极开展合作办学,获取各级政府和高校支持。学校积极与普洱市委市政府对接,争取建筑面积为1.9万平米投资近1亿元的普洱市创业公共实训基地落户我校,现已建成投入使用;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项目,获批三个项目,支持资金为1100万元;进一步加强与思茅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启动梅兰村473.2余亩林地征收工作,征地工作已经进入尾声。我们与湖南农业大学、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科商创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完成投资2380万元的西区学生公寓二期项目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已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将于近期开工建设;滇西南职业教育实验实训中心和东盟学院楼已完成设计招标。

⑧充分发挥学校优势,服务地方取得新进展

2017年驻村工作队牵线搭桥,形成联盟村与普洱淞茂医药集团、镇沅圣元堂有限公司合作,探索构建“企业+党支部+农户”的农业发展模式,进行林下绿色生态天麻、黄精等示范种植实验,积极推进产业扶贫。2017年学校共投入30万元实施帮坑河桥到联盟公路的道路硬化,投入预算82万元用于41户住房困难户的危房改造,投入3万元建设大棚蔬菜示范基地。组织做好2017年同舟爱心捐款工作。2017年,学校按10%的比例提取助困金4005930元。全年共有8608人次得到资助,资助金额累计2655余万元。其中15人获得国家奖学金,累计12万元;307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累计153.5万元;1198人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累计419.3万元,1394人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累计348.5万元;17人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累计10.2万元;53人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累计21.2万元;350人获得学校明德奖助学金,累计40万元。与普洱市中心血站联合开展“我献血,我光荣”活动,2017累计献血11万毫升。完成各类成人招生共计882人。全校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参与普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共派出各类志愿者1万余人次,学校被思茅区人民政府授予区级文明单位。继续做好普洱市公务员信息技术培训工作,提升普洱市自动化办公水平。东南亚研究院、绿色经济发展研究院积极参与地方重大发展问题的研究工作,先后参加普洱市政府“澜湄机制下普洱旅游业发展研究”、“普洱市对外开放研究”、“普洱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的能力。积极参与普洱第三届绿色发展论坛的筹备工作,全面促进普洱的绿色发展。

⑨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开展“一学一做”实践活动、与信仰对话、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制教育、网络宣传等活动,不断提升青年学生综合素质,增强社会实践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功申报了思茅区文明单位,并已通过普洱市第一批文明校园考核。学校积极组织开展学思杯足球赛、扬帆杯篮球赛、励志杯排球赛等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丰富了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性竞赛,获全国啦啦操花球自选动作等4个项目冠军,学校荣获全国啦啦操实验学校和全国啦啦操星级俱乐部称号,学校获第四届中华茶奥会金奖。历时三年打造了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大型节目——《山魂鼓韵》,用艺术形式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要求,节目于2017年12月26日成功进行了首演,普洱市电视台对晚会进行了直播,累计有2万余人在线收看,节目获得一致好评。全校师生共同参演的新年文艺晚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用优美的歌声和袅娜的舞姿为学校2017年的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开启了学校2018年办学的新征程。

⑩以学生为本,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新提高

2017年评选出1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42名省级三好学生、6个省级先进班集体、38个校级先进班集体、14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584名校级优秀毕业生,1198名同学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1394名同学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50名同学获校级奖学金,300名同学获校级助学金。学校资助建档立卡户学生274人,共计95.9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对校内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进行了调整,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2017年共计完成采购项目50项,提高了数据的共享性、真实性、准确性。顺利完成了学生食堂经营公司的新老交接,保证师生用餐不受影响。学校投入60余万元用于网络信息安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等各类应用系统运行稳定,网络安全进一步加强。

3、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

4、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学校核定的编制人数为416人,年末在职教职工人数401人。

年末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8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普洱学院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校本年收入合计211700332.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12537.57元,占总收入的62.69%;事业收入52128186.44元,占总收入的24.62%;经营收入763403.69元,占总收入的0.36%;其他收入26096204.44元,占总收入的12.33%。

财政拨款收入132712537.57元中,基本支出经费105754647.62元,占财政补助的79.69%;项目经费26957889.95元,占财政补助的20.31%。

在基本支出经费105754647.62元中,高等学校经费102259031.72元;离退休经费458015.9元;医疗经费3037600元。

项目经费26957889.95元中: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专项147000元; 对外开发专项205000元,2017年省属高校生均提标资金12480000元;学生奖助学金、就业补助、义务兵学费助学贷款补偿等学生助学专项10091500元;校园招聘专项70000元;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37500元;国培专项经费166008.15元;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3000000元;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经费8432元;科研平台专项713998.00元;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10000元;研发经费投入补助28451.8元。

事业收入52128186.44元中,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49500000.00元,科研事业收入2628186.44元。

经营收入763403.69元中,学报版面费收入127941.74,食堂经费收入635461.95元。

其他收入26096204.44元,省级各部门项目资金490400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25323731.64元(含审计调整以前年度219767.64元);联合工作经费收入115261元;利息64886.10元;审计调整暂存违纪上交款101925.7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7,282,907.22元,增长幅度为14.79%,其中财政拨款增加13,568,907.67元,事业收入增加6,637,186.44元,经营收入增加709,003.69元,其他收入增加6,367,809.42元,主要原因是规模扩大,财政拨款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校全年支出总额198604613.47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482531.36元,占支出总额的40.02%;商品和服务支出25543783.22元,占支出总额12.8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85002.42元,占支出总额的12.38%;其他资本性支出66733174.49元,占支出总额的33.6%;债务利息支出1141768.05元,占支出总额的0.57%;经营支出1118353.93元,占支出总额的0.56%.

支出总额198604613.47元中,基本支出110740957.41元,占总支出的55.76%,项目支出86745302.13元,占支出总额的43.68%。 经营支出1118353.93元占支出总额的0.56%.

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4,829,811.25元,增长幅度为14.29%。主要原因是办学规模扩大,支出相应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8,574,796.12元,增长20.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待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随着学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维持基本运转的支出大幅增长。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增加5,191,061.20元,增长6.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7,697,346.86元,其中基本支出90,867,04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7.2 %;项目支出26,830,29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2.8%。具体包括:

1、教育类支出113,259,94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3%。其中:基本支出87,371,431.72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付。项目支出25,888,511.14元中:2017年省属高校生均提标资金12480000.00元;学生奖助学金、就业补助、义务兵学费助学贷款补偿、助学贷款奖补等学生助学专项10161500.00元;2017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专项经费147,000.00元;2017年教育对外开放专项经费205,000.00元;2017年“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66,008.15元;2016年度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37,500.00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资金2691502.99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941,78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以下项目: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政府性公共科技服务与活动专项经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资金、2016年省院省校合作项目经费、242号研发经费投入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015.90元,为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抚恤金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7,600.00元,为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各类社会保障费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学校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其中:公务出国(出境)5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25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公务接待20万元,公务用车20万元。

2017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73.26万元,比上年支出63.80万元增加9.46万元,增长14.8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3.74万元,比上年20.3万元增加3.44万元,增长16.95%;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08万元,比上年18.94万元减少3.86万元,降低20.38%;公务出国(境)支出34.44万元,比上年24.57万元增加9.87万元,增长40.17%。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36.13万元,比上年49.11万元减少12.98万元,降低26.4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支出的2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08万元,与上年支出18.94万元减少3.86万元,降低20.37%,公务出国(境)支出1.05万元,与上年支出10.18万元减少9.13万元。

本年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增加,是因学校食堂经营期到期,在清算中发现以前年度在食堂的接待费用没有清算完,本年给予清算支付所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一方面是因学校加强车辆管理,本年没有出现大修;另一方面学校厉行节约,收紧公务用车,减少运行支出。本年公务出国增加,主要是随着学校的发展,加大对外交流合作所致,而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出国经费减少是因用专项资金安排的出国减少。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会议费5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开支29.05万元,其他经费开支28.45万元。具体是:职代会支出1.52万元,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支出17.43万元,澜湄论坛支出0.93万元,市级财政安排的绿色发展论坛会议费支出37.62万元。与年初预算50万元相比,会议费超7.5万元,主要是因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支出增大。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培训费7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开支39.24万元,其他资金开支40.24万元。与年初预算150万元相比,没有超预算,主要是因人才引进任务没有完成。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学院资产账面净额703,376,846.39元,其中,流动资产146,130,264.73元,固定资产净值319,776,197.85元,在建工程208,878,384.21元,无形资产净值28,591,999.6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604,248.78元。如不抵折旧,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1,002,579.9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03,376,846.39

146,130,264.73

408,574,240.92

296291469.93

2,178,467.16

110104303.83

208,878,384.21

35,740,00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决算收支表中的“科目名称”和“科目编码”是指在 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中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的各项内容,是 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分类,其中:

1、战略规划与实施(2010404):反映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2、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3、学前教育(2050201):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4、高等教育(2050205):反映的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 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5、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0299):反映其他用于普洱教育方面的支出;

6、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2):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7、科技条件专项(2060503):放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件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8、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2060899)放映其他用于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

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学技术奖励、核事故应急指挥、对已转制为企业的各类科研机构补助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100599)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当年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 其他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教育事业 收入主要包括普通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高等学校学费,高等学校住宿费,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 和考试考务费;科研事业收入主要包括除教育部财政科研拨 款以外的中央和地方科研经费拨款,以及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高等学校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 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高等学校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 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和存货盘盈收入等。

(三)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 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 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 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经营支出: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 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