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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普洱学院党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编辑:校纪委供稿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党委第四轮巡察组于2019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分别对党委宣传部、数学与统计学院、农林学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党委宣传部。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数学与统计学院。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农林学院。

二、巡察时间

2019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巡察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巡察内容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三)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

(四)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情况;

(六)党务、院(处)务公开情况;

(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情况;

(八)遵守廉洁纪律、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九)本科办学合格评估工作推进情况;

(十)学校党委要求巡察督查的其他情况。

四、联系方式

巡察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3027115、3027116 电子邮箱:pexyjjs@126.com),巡察组在校园内设置巡察联系箱,分别位于行政和谐楼3楼、固本楼2楼、固本楼4楼。巡察期间,欢迎广大教职工、学生积极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单位相关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巡察组成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的情况,请如实向党委巡察办反映。

中共普洱学院委员会巡察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