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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工作组到普洱学院调研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编辑:郭春晓 文/图

3月4日下午,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光洪率《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工作组到普洱学院调研。普洱学院党委书记胡国云,党委副书记、院长马文会,党委委员、副院长李祖军;普洱市政府副市长别燕妮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博物馆、绝版木刻精品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学府社区警务室、亚洲象生态展览馆、科大讯飞人工智能展示馆等区域进行实地调研,对我校服务立法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普洱学院充分发挥高校优势,将《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机结合,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作出积极贡献。

胡国云、马文会对调研组一行到校调研指导表示感谢,同时表示普洱学院将全力配合《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积极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普洱学院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