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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思茅市2006青年职业技能竞赛评奖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编辑:

一、按竞赛程序申办证

1、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排序前十名的选手,由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鉴定中心授予相应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费用全免。

2、各工种参赛选手,理论竞赛成绩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只要单项成绩不合格,视为此次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

3、理论竞赛成绩合格,名次按实际操作竞赛成绩排序。

4、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排序前十名的选手,按评选的程序申报,由思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思茅市共青团委员会和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授予“2006年度××工种技术能手”荣誉证书。

5、理论竞赛成绩不合格,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不论是否合格,由思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思茅市共青团委员会共同授予“2006年度技能竞赛鼓励奖”证书。

二、按鉴定程序申办证

1、理论竞赛成绩合格,实际操作竞赛成绩79分--60分,由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按鉴定程序申办相应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高新”四个参赛工种,理论竞赛成绩不合格,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合格,由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根据参赛者的需要,负责按鉴定程序申办相应模块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自考工种理论竞赛成绩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不合格,不办证。

思茅市2006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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