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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普洱学院关于给予记功奖励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编辑:人事处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46号)、《普洱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普院发〔20184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连续3年为优秀等次的,可以记功”的规定,刘城炜同志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符合记功条件。

经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定,同意给予刘城炜同志记功奖励。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1113日至20231121日。

如有异议,请向普洱学院人事处和纪检处反映。

人事处联系电话:0879-3017878

纪检处联系电话:0879-3027115

 

普洱学院    

20231113